行业洞察丨金税四期敲定,正式开启“以数治税”新时代

2022-08-09 阅读数:

金税四期正式启动



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


9月15日,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国家税务局长王军在会议上发言: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

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再次发言:我们提出建设“金税四期”的设想,开启了依托“金四”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之路,就是围绕构建智慧税务这一目标,着力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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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两化”,就是指构建智慧税务,有赖于推进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在数字化升级方面,以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为突破口,将各类业务标准化、数据化,实现可归集、可比较、可连接、可聚合。

 

在智能化改造方面,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实现数字化升级后的税费征管信息,并通过其反映现状、揭示问题、预测未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防范化解征管风险,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

 

二、所谓“三端”,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形成以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体的智能应用平台体系。“金四”将基于全局视角建成覆盖税收征管全部环节、全部流程、全部主体的一体化应用平台

 

在纳税人端,通过打造“一户式”和“一人式”税务数字账户,实现每一户法人和每一个自然人税费信息的智能归集和智敏监控。

 

在税务人端,通过打造“一局式”和“一员式”应用平台,实现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分局五级税务机关和60多万税务工作人员信息,可分别按每一个单位和每一名员工进行智能归集和智效管理,智能推送工作任务。

 

在决策人端,通过打造“一览式”应用平台,实现对征纳双方、内外部门数据,可按权限在不同层级税务机关管理者的应用系统中进行智能归集和展现,为管理指挥提供一览可知的信息。

 

三、所谓“四融合”,就是指智慧税务建成后,将实现从“算量、算法、算力”到“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从“税务、财务、业务”到“治税、治队、治理”的一体化深度融合。

 

金税四期+大数据



这七类企业,要小心了!


 

1、税务异常企业

 

  • 虚开发票

  • 税负率异常

  • 纳税申报异常

  • 长期零申报

  • 收入成本倒挂

  • 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异常

  • 库存账实不一致

  • ……


因税务异常被查出的企业,不仅仅只是罚款、滞纳金、刑罚那么简单了,大数据+多部门信息共享,你的吃穿住行都会受到限制。

 

2、社保异常的企业

 

  •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
  • 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 挂靠代缴社保
  • 人事档案没转移单位就不给交社保
  • ……

 

有人会说了:社保虽说已经入税,但只是缴费这块移交给税务局,其他核定方面还是在人社部,企业不用担心税务局稽查。

 

我只想说,你可真想多了,多部门实施涉税信息共享,以后税务局与人社部可就是一家了,税务局想看你在人社部申报的信息,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3、频繁公转私的企业

 

税务稽查不仅仅只是通过税务信息来比对,还会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相关责任人银行账户、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来比对稽查。

 

以后再想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来偷逃税的企业,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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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年亏损且屹立不倒的企业

 

企业常亏不倒,明眼一看就有问题,对于这种企业,想让税务局不查都难。

 

5、空壳公司

 

纳税人为了抽逃资金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地大规模注册“空壳公司”来虚开发票。随着税务系统不断升级,再想动歪心思的企业要小心了~

 

6、假出口、假申报的企业

 

假出口是指,没有实际出口业务,采用伪造报关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黑市购汇冒充出口货款收汇等手段来骗取出口退税。

 

假申报是指,通过申报材料造假等方式,非法获取税收优惠减免,尤其是利用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涉及到以上行为的企业,在大数据严监管的体系下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7、特定行业的企业

大数据+多部门信息共享,税务局也不仅仅只是针对特定纳税人了,对特定行业也会多维度、多角度的稽查比对。

 

对于这些企业以后要规范了,高新技术企业、电商企业、商贸企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企业、建筑行业等等。

金税四期来了



警惕!这九种行为,小心被查!


金税四期马上来了!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行不通了,特别是发票有问题的企业!

注意,以下9种情形,要小心了!

 1、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现在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

 2、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3、发票增量、增额异常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4、频繁作废发票、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5、费用发票异常 
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发票异常,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6、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却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却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7、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8、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9、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此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文章来源:会计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