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纸化报销推行下,电子报销将如何继续高效运行

2022-06-08 阅读数:

  无纸化报销归档再次扩围要闻

   4月27日,国家档案局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实现“多次通行,一次汇总,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标志着电子会计凭证无纸化报销归档再次扩围。

 

 《公告》优化了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归档工作,明确通行费电子票据作为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在满足相关条件基础上,单位可以仅使用通行费电子票据进行报销入账归档,不再打印成纸质件。具体报销入账和归档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执行。

 

  无纸化报销如何实现高效、智能报销

 

  条件1: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条件2: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条件3:会计核算系统准确完整,可以有效的接受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和数据。同时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制度完成会计核算,并且能有效的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帐。

 

  条件4: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和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求。

 

《通知》已经明确指出: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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