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管理规定
1、除必须预支的费用外,员工可以先垫付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报销,且必须在发生费用的当月报销;所有费用报销首先须经会计审核,再按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报批。
2、报销费用须填写《费用报销单》,因业务需要申请借款时须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审核付款。
3、员工报销所有超标准、超预算的费用或借款,都必须有书面说明,且必须再报总经理批准。
其它规定
1、所有借款必须在相关业务发生后两周内到财务报账,超期欠款直接从经办人员的工资或费用中扣除,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2、禁止审批未经事先申请批准的超标准、超预算的费用。
3、报销票据应为正规合法发票,白条一律不予报销;因公发生经济业务需预付款时,由经办员工及时追回发票报账;严禁使用假发票,所有发票原件不得涂改,确需更正的,更正处需由更正单位加盖公章。